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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從在地到國際--維基百科文學類撰寫計畫」書寫工作坊

  • 日期:2023-06-09

新增招標公告成功
公告日:112/06/1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5.100.3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文學館
單位名稱
本館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
許小姐
聯絡電話(06)2217201#2006
傳真號碼(06)2226115
電子郵件信箱
serveya5@nmtl.gov.tw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2-40
標案名稱
「2023從在地到國際--維基百科文學類撰寫計畫」書寫工作坊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620,000元
貳萬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620,000元
貳萬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前案標案案號: 112-2-27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服務臺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6 17:00
開標時間112/06/17 10:30
開標地點本館2樓會議室(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服務臺或收發室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13年8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勞務類勞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勞務類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2.04.19」
勞務類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7.25」
勞務類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勞務類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勞務類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09.09.30」
勞務類社會福利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勞務類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勞務類社會福利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為「111.04.29」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公私立大學院校或依法設立之機構、法人、團體。
2.政府立案之公司行號。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須附免稅證明文件)。國內公立學校得以公函替代(一)、(二)、(三)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通信領標者請自付貼足郵資之掛號回郵大型信封(A4以上),書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逕寄本館行政室受理,並請自行估計往返郵遞時間,如有誤投、延誤投標情事,本館概不負責。 2.本案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廠商需完全符合投標須知規定各款之資格,如有任何一款不符合,則資格審查不通過,不得繼續參加服務建議書之評審。評審項目及標準:(1)專業技術能力(專案內容之整體架構規劃、內容之瞭解與規劃之適切性、人員專業性)(40%);(2)廠商履約能力(規劃與書寫相關之經驗或實績說明)(20%);(3)執行計畫管理能力(時程計畫與進度控制、專案管理與品質保證方法)(20%);(4)經費編列之合理性(價格合理性)(20%)。 ﹝其他﹞ 1.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有否更正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國立臺灣文學館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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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時間112/06/09 16:17
註: 招標公告是否已傳輸成功,可至功能選單「政府採購 > 招標管理 > 查詢招標公告」查詢:招標文件是否已傳輸成功,可至功能選單「政府採購 > 招標管理 > 檢驗上傳標案」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