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提供大專院校及高中在校學生來館實習。
(一)暑假實習: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實施,申請截止日期5月31日。
(二)寒假實習:依該年度教育部訂定寒假期間實施,申請截止日期12月15日。
(三)學期實習:分為上學期〈每年9月至12月,申請截止日期8月31日〉、下學期〈每年2月至5月,申請截止日期1月31日〉實施。
(一)備齊下列相關文件,向本館提出申請:
1 學校公函。
2 申請人自傳及履歷。
3 申請人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期間、項目及預期成效等內容)。
4 高中學生須檢附家長同意書。
(二)郵寄地址:700台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一號 公共服務組收,信封上請載明「實習申請及實習地點」。
(三)本館各組室就申請人提供資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得要求申請人面談。
(四)審查通過者本館將通知報到,並參加職前講習。
如有不清楚,可查閱本館官網/便民服務/下載專區/
國立臺灣文學館學生實習作業要點,或電(06)221-7201分機2511公共服務組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