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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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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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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徵求目的 1. 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廣台灣文學。 2. 提供各界社會人士參與公共服務機會,發揚公益精神。 二、 需求說明 需十八歲以上,富奉獻與服務熱誠,儀容端正、言談清晰、身心健康、體能良好,樂於與人互動,具學習意願;對藝文活動有濃厚興趣者佳。 1. 展場志工80名,擔任展場維護、簡易導覽及民眾服務等。 --需願意配合、嚴守服務值勤時間,能配合中午和週日值勤者優先錄取。 2. 導覽志工30名,擔任展場團體接待、導覽解說工作。(華語、台語為主,儲備英語)。 --需對解說工作有興趣者,需具流利之華語說讀能力,另具台語或英語溝通表達能力更佳。 3. 活動志工20名,協助行政、文書業務,並作為儲備推廣活動執行之人員。 --需熟悉電腦文書處理,有經驗或興趣參與推廣活動工作。 三、 服務約定 1. 每週固定時段到館服務至少一次(3小時),能持續服務滿十二個月以上。 2. 服務時段為早班09:30-12:30,中班12:30-15:30,晚班:14:00-17:00。 四、 報名方法及時間 1. 簡章與報名表於本館服務台處備索或國家台灣文學館網站http://www.nmtl.gov.tw下載。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郵寄或親送至:台南市中正路1號 國家台灣文學館(服務台)。 亦可傳真至06-2217738,或E-mail:volunteer @nmtl.gov.tw,唯請傳送後來電確認(06-2217201#2309)。 2.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月12日(星期日)下午五時截止。 五、 徵選流程 (一) 資格審查:學經歷與自傳資料初審,公告、電話通知面試。 (二) 面試時間:暫訂為2月25、26日二天。 (三) 教育訓練:通過面試者,書面通知,並須參加教育訓練課程。(詳見書面通知) 1. 志願服務基礎課程12小時,文學專業課程12小時。導覽志工另加導覽專業課程12小時。 2. 課程時間:預定3/11.12兩天基礎課程,3/25.26兩天專業課程。(細節課程,另行公告;若未能全程參加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 服務值勤:須實習滿12小時,經館方考核通過後,始得成為本館正式志工,享有本館各項志工專屬福利。(試用期三個月,如不符合本館要求將發函停止服務。) 以上各項事項,如有疑問請洽服務台 電話:06-2217201#2999或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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