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稿辦法 一、徵稿範圍: (一)投遞本專刊之文稿須以中文(或母語)或英文撰寫,屬台灣文學相關領域之原創性論文,且不得同時投遞或以全論文型式發表於其他期刊、書籍、網路、研討會。 (二)本館不收下列文稿:翻譯文稿、報導性文章、未出版之學位論文。 二、出刊與截稿日:本專刊為半年刊,全年收稿,每年4月、10月出刊,各期專題截稿日分別為12月30日和6月30日。 三、文稿字數及版面規格:以A4紙張電腦打字,中文稿件每篇字數以三萬字內為原則,每頁37行,每行38字,標點符號及空白採全型。英文稿件以二十頁為原則,字型均採Times New Roman,數字及英文字母採半型。 四、來稿格式:論文撰寫格式請詳見「論文撰寫凡例」。(論文撰寫凡例與投稿所需附件,請至下列網站下載:http://www.nmtl.gov.tw) (一)架構編排:全文須含篇名,作者、關鍵字、正文、參考文獻。 1.篇名短題,以不超過十五個字為原則。 2.作者須註明任職機構、單位、職稱,範例:國立台灣大學 中文系 副教授。 3.中文論文摘要限三百字以內,並在摘要之後列3-6個關鍵詞,依筆劃順序排列;各類文稿皆須附摘要。 4.圖片與照片置於全文最末。 (二)投稿時需繳交合乎規定之稿件紙本一份及磁片或光碟(以Word檔為佳),內含全文、縮小之圖檔、圖說及相關資料,並請註明檔案名稱。 (三)來稿請填寫「投稿者資料表」,一併與全文交付,寄至台南市700中正路1號「台灣文學研究學報編審委員會」收;電子稿可E-mail方式投遞:E-mail:journal@nmtl.gov.tw。本專刊一概不退還稿件。 五、審稿刊登:投遞本專刊之文稿經送編審會後依「《台灣文學研究學報》文稿審查暨著作財產權處理作業要點」辦理;出刊前二個月函覆審查結果。 六、入選論文刊登授權:詳見「《台灣文學研究學報》文稿審查暨著作財產權處理作業要點」。 七、校正:作者應負論文排版完成後第一次校對之責。 八、經編審委員會入選刊登之論文,本專刊將致贈作者抽印本二十本及該期專刊乙本,恕不另支付稿酬。 九、本稿約依本專刊編審委員會需要得適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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